全面从严治党赋予了政治责任新的时代内涵
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和党的初心使命确立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党始终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党的性质决定了权力的人民性和整体性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权力运行区别于西方国家基于不同利益集团利益维护而形成的权力分割与制衡逻辑。我们的政治责任是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带有先导性、基础性、实践性,体现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的责任规范,是事关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兴衰成败和人民根本利益维护发展的政治要求。它既包括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也包括有效落实管党治党方针方略,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职责要求。其间,坚持“两个维护”是全党最根本的政治责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权力的本质是责任,责任是权力的正当性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创造性实践赋予了政治责任新的时代内涵。一是强调权力与责任、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长远目标与当前目标的有机统一;二是强化了党的全面领导地位和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对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提出的要求,推动了管党治党、执纪执法进入新的境界;三是夯实了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的基础,体现了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创造性实践。担当政治责任,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政治行动,也是带有纪律约束力的责任落实过程,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让渡部分法律权利承担更多政治义务和法律义务。政治责任有效落实,更好实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激励以及党对社会力量的动员和凝聚。政治责任的落实需要以政德为前提,以法治为底线,具有践行的优先性,也包含着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有效履职尽责的处置,具有明高线和守底线的作用。
党在百年奋斗中形成的政治任务和发展目标,是为了解决不同历史阶段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并不断满足人民的需要,体现着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有机统一。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它要求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条件克服各种艰难险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政治责任是无条件的,必须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中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同时又是有条件的,需要结合生产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落实。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明晰了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和实践路径,有效维护了党的建设的政治方向。首先,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围绕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进行政治监督。同时,通过提升政治监督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通过政治监督的常态化具体化,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增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其次,要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住“绝大多数”相结合,明确“两个责任”内容和标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有效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三,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主导性的监督,国家监察是党内监督的延伸和拓展。压实政治责任,就是要牢牢把握监督责任要求,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第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制定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一系列法规,以更加成熟完善的制度体系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期盼,夯实了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基础和制度基础。
新时代政治责任的落实有力维护了党的全面领导,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和责任观,强化了党的各级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能力,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书记、书记抓”的政治要求,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既要挂帅、也要出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并不是实现自己私利的工具,而是履行责任的内在标杆”,“各级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公职、公仆,职责是公务、公干,维护的是公益、公利”。要始终明确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其实就是为人民服务,权力、服务、责任是对等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这一“最大的政绩”是实现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要基础,深刻阐明了担当政治责任的重点和价值标准,揭示了人民至上原则和群众路线得以贯彻执行的基本动力。各级党委 (党组)必须坚持党建引领,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担当政治责任突出了铁的纪律和伟大斗争精神。铁的纪律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的基础,对党绝对忠诚、敢于担当是党性的直接体现。领导干部担当责任,就是要敬畏权力,维护纪法权威,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党的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要完善管党治党责任追究机制,防范权力溢出和滥用风险;克服权力运行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有责无权,一些党员干部揽权不担责、层层推卸责任的积弊,处理好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以党内监督的有力有效实现管党治党的权威高效。

福建省龙岩市高新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主动靠前监督,将发现的企业经营中的难点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图为该区龙工挖掘机总装生产线。 卢水生/摄
担当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担当管党治党责任以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勇于自我革命是党百年奋斗培育的鲜明品格。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初心使命和人民立场使党最有底气和勇气进行自我革命、接受人民监督,使我们党能够本着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摆脱一切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并向党内被这些集团、团体、阶层所裹挟的人开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根子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最根本的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中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针对管党治党新的阶段性特征,必须更加自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并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科学运用全面从严治党丰富经验做法,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永不妥协的斗争,不断开辟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担当管党治党责任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首先,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两步走”战略目标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压实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和赶考思想,运用好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次,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健全组织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党委书记要依纪依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具体地、认真地落实到位,做到敢管敢治、长管长严。第三,围绕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明晰责任内容、确定责任标准、严格权力约束与监督,保证权责一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克服公权私用、滥用,压减权力寻租空间。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处理好显绩和潜绩、当前责任和长远责任的关系,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第四,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第一位的,发挥着政治引领作用。夯实政治责任,要求以组织推动和制度保障不断做强“四项监督”,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着力提升全周期监督实效。
担当政治责任以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完善了管党治党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全面从严治党的纪法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压实政治责任的原则要求、价值标准日益明晰,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加快推进。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制度成果,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理念、做法经验的凝炼和总结。这些制度的刚性运行,保障了政治责任的落细落实,增强了全党全社会的纪法意识,并在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实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革命性锻造。新征程上,还要通过政治建设明晰权责关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制度运行刚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规范化建设和有效教育管理监督让广大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提高政治能力,自觉接受监督,在严明纪律中增强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作者: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教授)